2007年9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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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 萧山木匠昨天被判刑
通讯员 沈宝庆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看到卖防火门好赚钱,杭州萧山的木匠屠某在自己家里生产起防火门,但是他生产的防火门都是劣质产品(本报曾作报道)。昨天,屠某被嘉兴市秀洲区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去年,屠某从两家建筑公司拉到了两单木质防火门的生意。协议签订后,屠某花钱从他人那里买来3套某品牌的防火门检验报告等消防验收所需资料,并假冒该品牌,在自己家中生产甲、乙、丙三个级别的木质防火门,然后供货给建筑公司,屠某从中赚了1万元钱。
  去年年底,嘉兴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进行抽查和检验后发现,屠某生产销售的木质防火门均不符合相应等级木质防火门耐火极限要求,是不合格产品。
  虽然屠某最后到手的钱只有1万元,但法院认为,屠某在不具备生产防火门资质、设备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防火门并冒充合格的防火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